保障|湖南农村教育改革出“实招” 学校撤并不能再“任性”
_原题为 湖南农村教育改革出“实招” 学校撤并不能再“任性”
红网时刻7月16日讯(见习采访人员 李杰)7月15日 , 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 , 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和撤并 , 对不符合撤并要求、群众不满意的 , 一律不能撤并 。
《意见》提出科学设置学校 。 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 , 就近走读上学 , 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 , 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 , 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 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 , 构建家校共育机制 , 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 并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软硬件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好的标准化寄宿制学校 。
【保障|湖南农村教育改革出“实招” 学校撤并不能再“任性”】《意见》指出 , 要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 , 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 , 并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 。 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 , 对不符合撤并要求、群众不满意的 , 一律不能撤并 。 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 , 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 , 要按程序恢复 。 要以保障农村学生就学权益、让农村学生享受良好义务教育为根本出发点 , 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 不增加群众就学负担 , 既要防止强制撤并学校 , 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 , 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通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等方式 , 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享受良好义务教育 。
来源:红网
作者:李杰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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