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今年以来多地密集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破解管理难题( 三 )


2018年3月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得以通过 , 又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 修改内容主要是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 , 增加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有关内容 。
在毕文强看来 , 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各地的物业管理立法 , 就是要对物业管理体系中的具体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 以便于在实际的治理中能够准确适用 。
“符合规律的制度创新就会有生命力 , 符合普遍规律的制度创新就会有普遍推广的可能 。 从全国范围来看 , 社区进入增量盘活为主的阶段 , 这个阶段需要业主自治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 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 乡镇街道等属地行政部门的公共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 与之相适应的是各自的制度安排要合理准确、切中时弊 。 ”毕文强说 。
毕文强认为 , 各地通过物业管理地方立法 , 进一步将物业管理体系中的制度予以丰富、具体 , 是一件好事 , 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 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为实践而制定的 。 “这对国务院将来适时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也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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