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的自管公房是什么?40平补偿7万元合理吗?( 二 )

被拆的自管公房是什么?40平补偿7万元合理吗?
具体到贵州安顺公交车司机 , 也是暴徒恶魔张某钢的住房来说 , 贵州警方的通报是这么讲的 , 2016年 , 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 , 租住其姐姐女儿的房子 , 户口也寄搭于其姐姐处 。 张某钢在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工作时分到一套40平方米自管公房 , 为自管公产承租人 , 2016年列入棚户区改造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 2020年6月8日 , 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 , 协议补偿72542.94元 , 未领取 。 张某钢还申请了1套公租房 , 未获得 。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 , 张某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 , 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 。 8时38分 , 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 , 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 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 , 为制造影响 , 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 , 造成21人死亡 , 15人受伤 , 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安顺市政府对此事的情况通报是这么说的 , 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 , 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栋1楼11号)供其居住 , 其产权属单位所有 。 据查 , 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 , 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被拆的自管公房是什么?40平补偿7万元合理吗?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 , 经多方联系 , 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3次 , 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 , 沟通对接顺畅 。 按照相关程序确定 ,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 。 2020年6月8日 , 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 , 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72542.94元 , 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口 , 未去领取补助款 。 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 , 未获得 。 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 , 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 , 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 。 8时38分 , 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 , 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 安顺市政府表示 ,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 , 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 , 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因为涉及到张某钢与自管公房的问题比较敏感 , 所以这里都是大段引用官方的通报 , 为了说明问题 , 有些情节也是重复的 。前面讲过了 , 因为有些房屋的建筑标准、质量、规划等原因 , 没有参加公房改革 , 而是由原承租人继续租住 。 所以这个自管公房的房屋性质 , 和现在的公租房还不一样 , 也不能按照现在公租房的管理办法要求 。 对职工本人来说 , 当年因为没有分配到好的房子 , 结果反倒成了房改的边缘人 , 被剥夺了参加公房改革的权利 , 但是 , 政府并没有忘记这批老职工 , 在后来的房改之中 , 以及这两年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中 , 都给予了特别的政策支持 。被拆的自管公房是什么?40平补偿7万元合理吗?
具体来说 , 房遇到拆迁怎么赔偿?一般是按面积不能低于1:1 , 但是 , 一般不可能低于这个标准 , 只能高于这个标准 , 有的地区还给予了最低的补贴标准 , 就是至少按照一套房子的标准补偿 , 原来有人可能租住20平米的一间房屋 , 但是 , 现在不可能补偿一间20平米的房屋 , 因此 , 最小也要补偿一个单元房屋 , 就是有厨房、厕所、居室、阳台等功能的套房 , 那么这个套房面积最小也要在50平米左右 。 不过 , 具体到每个城市 , 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 。按照规定 , 有这么几个原则 , 一是 , 如果是参加社会拆迁补偿 , 公房拆迁 , 补偿款可能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 , 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 因为社会拆迁时经过了土地招拍挂的程序 , 补偿费用会比较高;二是 , 给予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三是 , 直接给予补偿款 , 具体补偿款是多少 , 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 , 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 不能让他们无房可居 , 对这些人的居住条件 , 只能更好 , 不能更坏 , 这也是一个基本原则 , 要让每个人在拆迁补偿中 , 或者是在房改过程中 , 获得更好的居住条件 , 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被拆的自管公房是什么?40平补偿7万元合理吗?
著名拆迁律师王才亮谈到贵阳公交车坠湖事件中的拆迁问题时 , 提出这么几个观点 , 当然律师的看法 , 仅供参考 。 王律师在文章谈到了补偿费的计算方法问题 , 以及先补偿后拆迁的程序问题 , 在此不做转载 ,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索阅读 。再大的不幸 , 自己不想活了 , 也不应拿无辜的一车人来垫背 , 张某钢就是恶魔 , 应该千刀万剐 。 让他们感到死有余辜、罪该万死 。 有网友说 , 司机的遭遇不值得同情 , 其行为更应受到强烈的谴责 。 但这话张某钢听不到 , 类似的情形还很多 , 社会不同情、国家不关心 , 问题不解决 , 心理不化解 , 仅仅总结为“蓄意报复社会”向社会交代 , 是远远不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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