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孩子、性、女性权利

我想说的上苍造就人类(有两性的生活 , 才会有孩子) , 在过去女性卑微时代 , 女性虽传承了人类繁延的伟大功能 , 但也牺牲了自己 , 成为男权下的生殖工具和发泄工具 。 我们理性因社会发展而“适当”的反击 。 为什么适当 , 是因为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虽不是绝对) , 但没有了付出 , 那里会有收获的快乐 。 一、首先两性的两情相悦 , 是彼此爱护和风雨相扶的必须进程;无论是动物世界还是人类社会 , 都需要这种情感和相互的行为 。 二、生育孩子和养育孩子 , 是痛的经历和爱的过程 , 从被抚育到抚育 , 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首歌、一段画面、一个美好故事的过程 , 是一个美好的收获过程 。 三、如果将人类之爱及养育之爱——以具体行为来处理(子宫) , 这本身就是对人类抽象思绪的一种泄毒 。 没有了爱没有了传承——我们还算高等动物吗 。 四、在两性的性生活中仅仅是动物本能的一种反应 , 我们还得称谓自己是——人??所以我认为 , 强调权利是可以的——要以义务对称一下 。 这不仅是女人的问题——也是爷们要想和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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