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行为,农家乐|非法收购穿山甲被两次处罚,真不冤

近日 , 面对来回访的北湖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 , 增福街道长冲村一组组长、党员李军贤感慨道:“之前没有认真学习党纪法规 , 导致自己无意间触犯了纪律、法律两条‘红线’ , 真的很后悔 。今后 , 我一定遵纪守法 , 严格要求自己 , 做一名合格党员 。”1月22日 , 李军贤因为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 , 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违法违规行为,农家乐|非法收购穿山甲被两次处罚,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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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 , 北湖区纪委区监委与司法机关合作 , 开展了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排查工作 , 发现了李军贤收购野生动物的违法问题线索 。
【违法违规行为,农家乐|非法收购穿山甲被两次处罚,真不冤】收到问题线索后 , 北湖区增福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立即依法依规着手开展调查 。
经走访了解到 , 李军贤因头脑灵活 , 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较有想法 , 被村民推选担任村组组长 。上任后 , 他想方设法找寻致富门路 。2009年 , 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山庄饭店 , 想通过办农家乐赚钱 , 顺便带动村里发展农家乐等经济项目 。
2017年12月 , 山庄饭店购买了一只活体穿山甲 , 并要求卖家把穿山甲直接送到山庄饭店 , 由李军贤负责接货 。
第二天 , 卖家告诉李军贤 , 说穿山甲已经弄到 , 但不是活体了 。于是李军贤要求他先把穿山甲送过来 , 到时候给自己一些补偿 。最终 , 双方以13114元金额将这只穿山甲进行了交易 。
2019年4月18日 , 李军贤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北湖区纪委区监委依法依规对李军贤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 , 李军贤情绪消极 , 态度冷淡 , 不配合调查 。他在2018年1月6日 , 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刑事拘留 。后因情节轻微 , 公安机关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 2019年3月4日 , 公安机关以李军贤构成非法为食用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 , 对他作出行政处罚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并罚款20万元 。
李军贤认为一事不能两罚 , 自己之前因此事已受过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 为什么现在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给予党纪处分?
为了消除李军贤对审查调查的抵触情绪 , 积极配合办案工作 , 办案人员先后5次到他家中 , 反复对他进行思想教育 , 告诉他非法贩卖、收购和食用野生动物的严重性 , 以及“纪严于法 , 纪在法前”的道理 。使其认识到 , 对于同一个违法犯罪行为 , 纪委给予的是党纪处分 , 公安机关作出的是法律处理 , 两者属于不同性质的处罚 , 可以同时适用 , 不属于“一事两罚” 。
经过教育后 , 李军贤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 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并作出了检讨 。
该村一位村干部表示 , 李军贤作为村里的一名组长 , 为人还是比较仗义的 , 能力也有 , 但是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党员干部学好党纪法规非常重要 , 要不违纪违法了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在走访调查中 , 调查人员发现 , 一些村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敏感性不强 , 认为抓只野生动物宰了吃不算什么事 , 以至于触犯了法律也不知晓 , 等受到法律处罚后 , 又会觉得被处罚的人很冤屈 。
违法违规行为,农家乐|非法收购穿山甲被两次处罚,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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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 , 北湖区委、区政府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和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各项措施 , 严格管理辖区内集市和农贸市场 , 坚决杜绝出现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北湖区纪委区监委与司法机关进一步合作 , 加强非法贩卖、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的线索排查 。目前 , 北湖区已开展与保护野生动物相关的各类宣传活动210多场 , 通过放归野生动物、座谈会、印制宣传展板等形式 , 下社区、到农村、进课堂、入农贸市场等一线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等 , 引导广大民众移风易俗 ,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 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北湖区纪委区监委 邓强 黄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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