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湖南大学2020招生政策解读( 二 )


第二十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 , 除江苏省招生工作文件内容明确规定外 , 考生进档后的排序方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 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等级 , 分别加上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 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九条 。 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均为B+ 。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 ,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 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 , 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 。
第二十五条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按照《湖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予以录取 。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 , 且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 。 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规定执行 。 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 ,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 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 , 优先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 , 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按照其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时 , 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 , 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第二十七条 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八条 港澳台华侨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 , 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 ,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 。 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 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 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 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 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 , 如理解有误 , 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 。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 , 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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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23560、88823067、88823578、88823565 , 传真:0731-8882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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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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