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赵丽决定逮捕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赵丽决定逮捕】正义网北京7月1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原县委书记赵丽(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丽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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