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执法者,你遇到过哪些让你暗自佩服的「人和事」

我见过一个案,男当事人在刑事案里判了涉黑。妻子民事起诉离婚,不要房子,不要车,不用给生活费,就要离婚,一审判决允许。黑老大上诉,说你是我老婆,那个是我儿子,不能这样,离婚我没意见,要求把房子车子判给妻子,并判他每个月给生活费,他说“虽然我现在给不起钱,但这是一个男人的责任,出来后我会努力还钱给母子俩。”另一个不是离婚,是分手,双方也就同居关系吧,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财物,印象特别深刻的是男方从认识到分手所有给女方的财物都列了清单,要求赔偿或者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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