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具|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那些事,看看民法典咋规定

“一起爬山吗?”最近流行语似乎多了这句话。
其来自于最近热映的电视剧《隐秘的角落》。
不过在看剧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背后隐藏的时下热点问题——“坏小孩”如何变坏的,未成年人该怎样监护?
听听东辽县人民法院法官为你普法!
 依法具|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那些事,看看民法典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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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剧讲述了杀人凶手精心策划的一起杀人案被三个孩子意外拍到,更出乎意料的是这三个孩子一点也不善良。
朱朝阳,学习成绩年年第一,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却最终走向了“黑化”的道路,其背后不乏有着现实因素,父母离异,父亲另组成了家庭,有可爱的女儿,仿佛自己是多余的,唯一的关爱便是金钱、吃饭、买东西;母亲强势的控制欲,唯成绩论。原生家庭对孩子情感需求的忽视,为朱朝阳最终走向深渊埋下了伏笔。《民法典》第26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孩子而言,要关心的不应该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更应该关心孩子的精神世界。
严良为了见吸毒被捕的父亲一面和为了给普普寻钱治病,两人从福利院中跑了出来,为了生存严良不惜盗窃、打架斗殴。家庭没有给与严良应有的关爱和保护,反而是民警老陈一直给与严良关心,时刻告诫严良不要误入歧途。最终老陈也取得了严良的监护权。
《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依法具|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那些事,看看民法典咋规定】《民法典》第30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32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影片中和三个“坏小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朱朝阳同父异母的妹妹朱晶晶,有着良好的家庭环境,疼爱的父母,与哥哥隐忍的性子不同,朱晶晶本人却是一个随意欺负同学的刁蛮公主。
《民法典》第1043条第1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让孩子在温恭俭良、礼仪敬爱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也是未成年人监护的应有之义。不过分溺爱孩子,有时便是对孩子做好的保护。
不同的生活环境,塑造了孩子不同的性格,该剧的小说作者紫金陈曾透露朱朝阳的人物原型便是自己。三个“坏小孩”虽生活在阳光里,灵魂却在阴暗的角落里彷徨。让未成年人获得法律保护,是司法工作不能回避的话题。
法官建议:
幸福的人一生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站,教育好、保护好他们是监护人应该尽的义务。我们要做的就是: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让孩子在恰当的爱与被爱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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