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商务部:与事实不符

原始标题: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终止诉欧盟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世贸争端案诉讼程序应询发表谈话)有采访人员问:近日 , 国外个别媒体和国内一些自媒体报道了我诉欧盟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世贸争端案诉讼程序自6月15日起终止事 , 声称中国输掉了与欧盟之间的世贸争端 , 并试图将此案解读为世贸组织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 请问商务部有何评论?答:此类报道与事实不符 , 存在明显法律错误 。第一 , 此案诉讼程序终止后 , 世贸组织并不存在任何生效裁决 , 没有输赢之说 。 此案诉讼程序终止 , 既不影响中方在争议问题上的立场 , 也不会损害中方在世贸规则项下的各项权利 。 中方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 , 世贸组织成员应当履行国际义务 , 停止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 。第二 , 此案与中国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是否具备“市场经济地位”无关 。 世贸组织没有关于“市场经济国家”或者“市场经济地位”的定义和判定标准 , 也没有判定任一成员“市场经济地位”的授权 。 将此案与所谓“市场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混为一谈 , 是对世贸规则的误读 。第三 , 当前 , 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 , 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愈发令人担忧 , 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严重冲击 。 世贸组织成员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团结 , 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有效性 , 共同努力尽快恢复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转 。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 , 中方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 , 期待与各方加强合作 , 共同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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