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要求出租车司机有高中以上学历不太合理

|中青报:要求出租车司机有高中以上学历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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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中青报:要求出租车司机有高中以上学历不太合理
中国青年报7月10日消息 , 据媒体报道 , 山东济南今年将对《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 其中 , 关于“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 , 意见稿的规定之一是“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 由此引发网友热议 。
【|中青报:要求出租车司机有高中以上学历不太合理】客观来说 , 在全民学历层次整体抬升的今天 , 个别职业群体的学历层次的确在提高 。 有数据显示 , 我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高中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 明显超过了劳动年龄人口下降的幅度 。 在2006年1月12日通过的《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 , 对申请从事出租汽车驾驶的驾驶员学历条件的规定 , 还仅是“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14年后拟变成“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 似乎体现了学历层次的“与时俱进” 。
但问题在于 , 这里的“与时俱进” , 并不能覆盖现有的出租车从业人员 。 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 , 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如此算来 , 只有60后到00后这个年龄段的人 , 才有资格申请出租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 。 不少60后因时代的局限 , 在学历层次上不尽如人意 , 很多人也就是勉强到达初中文化程度 。 如果将法定的学历条件 , 抬升到高中以上学历 , 便意味着这个边缘化的群体被甩出了赖以谋生的行当 。
有人说 , 社会在进步 , 行业也应升级换代 , 出租车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 , 高学历的出租车司机 , 能为城市的形象加分 。 但是 , 一个城市既要有“阳春白雪” , 也离不开“下里巴人” , 有形形色色的人群 , 参差不齐的状态 , 才是社会的常态 , 才有人间生活的烟火气 。 一个现代化的城市 , 如果连低学历司机都容忍不了 , 又怎么展现博大宽容、兼容并蓄的城市胸怀 , 展示高大上的良好形象呢?
环顾全球 , 没有几个现代化的文明都市 , 为出租车司机设置高学历的就业门槛 。 这些城市 , 之所以没有在高学历上做文章 , 其实是担心撞在了学历歧视、就业歧视这根“高压线”上 。 我国批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明确规定了平等就业权 , 我国宪法也暗含平等就业之义 , 在《就业促进法》中 , 更鲜明提出“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 从立法的意图看 , 学历本不应成为劳动者一般性就业的“拦路石” 。
就出租车司机这个职业而言 , 需要的是司机的驾驶技术、道德水平、法律素养 , 并不是一纸所谓的高学历证书 , 而高学历也与好司机之间划不了等号 。 一味强调高中以上学历 , 其实是人为造成就业机会的不均等 , 属于不折不扣的就业歧视 。
姑且不论法理 , 开出租车非得高中以上学历 , 也不合人之常情 。 按照就业促进法规定 ,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 , 消除就业歧视 , 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
眼下 , 一场前所未有的疫情风暴 , 正席卷全球 。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 , 各行各业都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 。 如何保就业、保增长 , 更是各级政府考虑的重要事项 。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 , 任何一个就业岗位的存续 , 都能稳住一个家庭的温饱生计 。 人为拔高学历条件 , 难免造成很多人就业困难 , 继而给个体家庭、社会大众造成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 。
立法是一门艺术 。 对于地方立法 , 既要顶天 , 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也要立地 , 接通地气 , 符合民生民情 。 在出租车管理条例的修改问题上 , 于情于法都没有必要把矛头对准“学历问题” 。 这样既顶了个就业歧视的帽子 , 又落了个不近人情的骂名 , 何必如此呢?
(原题为《要求出租车司机有高中以上学历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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