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p>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南这20人被追刑责</p>


7月7日上午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
在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
蔡某、张某等20名被告人
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
2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案件侦办|<p>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南这20人被追刑责</p>
本文插图

案件侦办|<p>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南这20人被追刑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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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图片由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提供 。
公诉机关指控 , 2013年始 , 被告人蔡某先后在海口市云龙镇及演丰镇创办养殖场 , 并先后聘请被告人农某宏、党某磊、王某业、张某等人打理业务 。

2019年2月12日后 , 蔡某因生病 , 由其妻子孙某洋继续经营养殖场生意 。 经营期间 , 蔡某主要向被告人郑某军、卢某宝、黄某日、郑某豹、陈某虎、黄某莉、庄某铭、王某运等人从广西、越南、海南的琼海、临高等地大量收购珊瑚、砗磲、玳瑁、绿龟等物种 , 并将这些物种分类养殖和存放 , 然后通过微信进行宣传、销售 。 同时蔡某将被告人王某晨发展为二级经销商 , 帮助其进行宣传销售 , 并给予王某晨利润的10%作为提成 。 蔡某按照客户的要求制作发货单 , 安排农某宏、党某磊、王某业、张某、庞某强进行分拣、包装、运输 , 然后再通过被告人任某勇、陈某超、张某华等人的协助 , 将出售的珊瑚、砗磲、玳瑁、绿龟等以空运的方式运输至全国各地 。
经鉴定 , 涉案珊瑚、砗磲、玳瑁、海龟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砗磲科生物均属于濒危物种;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王某处扣押的7只玳瑁已列入《濒危转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 ,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列为濒危物种 , 《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均列为极危物种 , 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Ⅱ级 。 蔡某在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销售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数量共计113619.6块(只) , 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6045136.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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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图片由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提供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蔡某、孙某洋、农某宏、党某磊、王某业、张某、庞某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分别为人民币608441.80元至6045136.90元不等 , 应当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
被告人王某晨、王某运、黄某日、郑某豹、陈某虎、黄某莉、庄某铭、郑某军、卢某宝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0236元至548854.2元不等 , 应当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
被告人王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57200元 , 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
被告人任某勇、陈某超、张某华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1705418.69元 , 情节严重 , 应当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
庭审中 ,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 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及法庭辩论 。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 , 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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