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买下法拍房后被 “二房东”拦住,不给看房产证不搬走,三个办法能解决!( 二 )


青年|买下法拍房后被 “二房东”拦住,不给看房产证不搬走,三个办法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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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买下法拍房后被 “二房东”拦住,不给看房产证不搬走,三个办法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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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买下法拍房后被 “二房东”拦住,不给看房产证不搬走,三个办法能解决!】瑕疵风险如此之多 , 也难怪这套房子能够落到变卖的地步了 , 堪比在法拍房市场上裸奔 , 竞买这样的房子 , 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 三思而后行 。 如果有同学要拍这类房子 , 请做好前期调查工作 , 比如可以让院长这样的江湖老手帮你看看 。
其次 , 拍下后杨女士去收房发现有租户的时候 , 要做的不应该是协商搬离日期 , 而是应该先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租赁合同文件 , 询问出租方的身份 。
这一点很重要 , 同学们在自己买法拍房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这种状况 , 要知道虽然“买卖不破租赁” , 但是房子属于你之后 , 租赁关系也会相应变更 , 如果选择继续租赁关系 , 你可就成了收租人了 。
最后要说的是 , 这件事情中 , 法院方没有对交付后续工作支持的行为是否合理?

其实按道理来说 , 法院应该是负责法拍房的后续交付工作的 。 但是无奈法拍房实在是太多啦 , 法院的人手也是不够支持清场交付工作的 。 院长此前也在之前的数据分析文章里给大家说过 , 目前法拍房市场正在迎来一个井喷式发展的势头 , 数量可以说是呈几何倍数增长 。
青年|买下法拍房后被 “二房东”拦住,不给看房产证不搬走,三个办法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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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许多法院在竞买公告内会注明是否负责交付、清场这类的后续工作 。 而今天讲的这个案例中 , 杨女士在搬进房子内 , 原租户搬离的时候 , 其实法院也就完成了一个相对意义上的“交付” 。
要负责每一个法拍房的交付都已经十分吃力 , 更何况管理每一个房子交付后的后续工作呢 , 法院方也无法提供“无限期退换货”、“无限期保修”这样的服务 。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 ,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 , 应当于裁定送达后15日内 , 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 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 , 强制执行 。
可以说在法律层面上 , 法院是有清场交付的义务的 , 但受困于人力条件 , 无法施行 。

如果同学们不幸遇见这种情况 , 那么通常情况下有三种选择:
1.报警
报警可能是最快也是最常用的一个方式了 , 通过警察调解的手段 , 协调双方解决问题 , 通常适用于一些小问题上 。 同时报警也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 这样的做法还是比较提倡的 。
2.申请法院执行局帮助
如果无法调解 , 同学们可以试着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援助 , 有了法院的强制执行 , 能够很有效的解决问题 。 但这一做法的缺点就是无法广泛使用 , 而且速度也相对比较慢 , 毕竟不是每个地区的法院都有时间和人力出面协调执行的 。
3.自力救济
“自救”这个方式就说来话长了 , 方式有很多种 , 但是建议大家安全第一 , 而且效果因人而异 , 如非必要 , 还是选择前面两种方式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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