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以下这些行为,可能会毁掉你的前程( 二 )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可以视情节轻重 , 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 , 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考生注意!以下这些行为,可能会毁掉你的前程】(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 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
六、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 , 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了与考试相关的4种违法犯罪行为: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 , 组织作弊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二)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 , 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 , 处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来源:南宁新闻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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