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放宽落户条件究竟什么情况?珠海拟放宽落户条件时间过程详解( 三 )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法官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 同时 , 建议对检察官职责的表述作相应调整,增加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等内容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在有关法官、检察官遴选的相关规定上 , 有意见提出,有关逐级遴选的条件规定过严、过细,可能导致遴选范围窄、周期长,不利于根据不同情况和需要开展遴选工作,建议法律中作原则规定,为相关改革实践留有空间 。
比如 ,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七条中规定,中级、高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人选一般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五年以上,并具有遴选职位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最高人民法院遴选法官人选一般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八年以上,并具有遴选职位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同样 , 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也有上述相同的规定 。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参加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遴选的法官、检察官应当在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一定年限,并具有遴选职位相关工作经历 。
法官、检察官经批准可在高校兼职 , 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 ,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还提出,法官(检察官)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教学研究交流工作有利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有关方面实施了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等,建议法律作出相关规定 。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法官(检察官)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选派或者批准,可以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协助开展实践性教学、研究工作,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
此外 , 在免职情形上 , 有的常委委员、部门还提出,对于有的法官(检察官)由于自身原因申请免除法官(检察官)职务的,应明确为免除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一种情形 。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本人申请免除法官(检察官)职务经批准的”规定 。
除此之外 , 有的部门和专家提出,法官、检察官应当客观公正行使职权,特别是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全面客观收集各种证据,联合国《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也有相应规定 。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法官、检察官履行职贵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 同时,针对检察官职业特点,增加规定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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