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云南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原题为_中国新闻网|云南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抗击新冠肺炎)云南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中新网昆明7月4日电 (采访人员 胡远航)采访人员4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 该厅与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 , 明确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
《通知》要求 ,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 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同时 , 自2019年12月起 , 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 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
《通知》提出 ,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 2020年3月至12月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 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 参保缴费满1年的 , 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 , 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 停发失业补助金 。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
【中国新闻网|云南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通知》还明确 , 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 对按《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 由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 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
2020年5月至12月 , 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 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 , 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 , 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
此外 , 《通知》提出 , 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 2020年3月至6月 ,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 , 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