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侦探社|两名警察被枪杀,还有一位警察被冤枉成了杀人犯|中国大案纪实( 二 )


杜培武再次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 , 这一次 , 公诉人说 , 照片找不到了 。
见此情景 , 杜培武转而对审判长说:“我还有他们刑讯逼供的证据!”只见他解开风衣 , 从裤子里扯出了一套血迹斑斑的衣服 , “这是我当时穿在身上被他们打烂的衣服!”审判长让法警收起血衣 , “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 。 ”
在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下 , 杜培武不顾一切地高声申辩:“我没有杀人!我受到了严刑逼供!……”
死囚
1999年2月5日 , 昆明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 一审判处杜培武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3月1日 , 审判长到看守所向杜培武宣判时说:“你现在把枪交出来 , 我改判你死缓 。 ”
杜培武接过判决书 , 泪水模糊了双眼 。 他开始不停地写遗书 , 期待有朝一日 , 世人能知道他被冤死的悲惨经历 。
1999年10月20日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刀下留人” , 以“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人所提其他辩护意见有可采纳之处”为由 , 终审改判杜培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杜培武随后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
峰回路转
2000年6月17日 , 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杨等7人已被处决) 。 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 , 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手枪 , 赫然躺在保险柜里!
据杨天勇等人供述 , 1998年4月20日晚上8时 , 他与滕典东、杨明才三人身着警服 , 驾车来到昆明市郊区的海埂 , 见一辆昌河牌微型面包车停在那里 , 便自称缉毒警察上前敲门 , 车内的王晓湘说:“我们也是公安局的 。 ”杨天勇用一只“五四”手枪指着 , 要铐他们 , 王晓湘不让 , 要打电话给局长 。 杨明才一把夺过手机 , 将王晓湘、王俊波铐在车上 , 杨天勇抢了王俊波的“七七”式手枪 , 用该枪将“二王”打死……
2000年7月11日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 , 宣告杜培武无罪 。
2001年8月3日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 , 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伯联、队长宁兴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
赔偿也是艰难的 , 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国家赔偿标准 , 杜只能获得不足3万元的赔偿 。
这位34岁的山东汉子 , 8岁时随父母来到春城 , 1995年考入云南省公安学校 , 与王俊波同在一个学员队 , 妻子王晓湘则比他低了一级 。 案发时 , 儿子睿睿还不到3岁 。
后来 ,杜培武会独自到妻子的墓前坐上一会儿 , 给她说说孩子的事情 , 告诉她凶手已经抓到了 。
来源:畏法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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