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6月29日上午 ,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2019年10月 , 被告人王某某在明知非洲灰鹦鹉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 , 亦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 , 通过微信联系他人 , 从上线处以人民币47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非洲灰鹦鹉在家中饲养 。 2020年3月18日 , 公安民警在其住处抓获王某某 , 同时查获非洲灰鹦鹉一只 。 经鉴定 , 该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该动物野生种群未在中国分布 , 根据国家规定 , CITES公约附录I物种按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进行管理 。 本案中 , 王某某非法购买的非洲灰鹦鹉 , 该动物野生种群未在中国分布 , 但是该野生动物一旦脱离生长栖息环境 , 便丧失了物种繁殖功能和生态功能 , 必然导致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破坏 , 王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 , 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同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 在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要求王某某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
【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庭审中,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同时愿意承担民事责任 , 瑶海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 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6000元 , 同时判决王某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
通过该案的办理 , 也提醒社会公众 , 饲养宠物是正常的兴趣爱好 , 但一定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 每个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 , 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 , 保护野生动物 , 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 。
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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