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题大做”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也被诫勉!

“小题大做”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也被诫勉!文|清哲木近日 , 网络流传一份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 , 通报显示 , 因一名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发了一条朋友圈 , 同在工作时间有7人点赞和回复 , 除发布者、点赞者8名当事人外 , 当地还有10人因此事受到处理 , 他们所在的5个单位也被责令向马边县委做出书面检查 。根据通报 , 这8名公职人员因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违反了工作纪律 , 8名当事人被予以书面、谈话诫勉 。 此外 , 当事人所在的5个单位党委(党组)被责成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 , 相关单位5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被予以批评教育 , 相关单位的5名纪检人员也被批评教育 。“小题大做”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也被诫勉!
哲木观察注意到;《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发朋友圈受处分 发布者点赞评论者均受处分》的新闻被各大网站转载 , 引发众多网友跟帖评论 , 显然 , 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点赞都被诫勉 , 是过犹不及完全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 , 扭曲的政绩观 , 造成令人捧腹贻笑大方的新闻 。当然 , 不可否认加强公职人员的纪律问责是一种管理手段 , 但是 , 问责要讲规矩、讲道理 , 不是想怎么问就怎么问的 , 必是问之有据 , 问之服人 。 但公职人员上班发个微信点赞就动辄诫勉 , 笔者认为产生的不是正面效应 , 而会是一片质疑声 , 如今互联网时代 , 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可能也有闲暇的时候看到好的信息 , 随手转发和点赞 , 这是在正常不过的思维动作 , 退一万步说上厕所的时候随便发一个 , 赞一个 , 这又那一点违纪了?笔者就想不通地方为什么要在这些没用的事上如此煞费苦心的折腾?这和上班时间喝牛奶被通报简直是同出一辙 , 都是地方创造性的惊人杰作 。 这是典型是滥用问责权 。 照这样的搞法公职人员上班挠个痒都得受处分 。“小题大做”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也被诫勉!
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被诫勉 , 笔者认为是问责跑偏、变味 。 是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 。 为了问责而问责 , 为了“有所作为”而问责 , 当这些动机出现问题的时候 , “下班期间洗澡失联4分钟”就被定为“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 “扶贫手册中有标点符号错误”被列入了“全县通报批评” , 甚至“教师假期AA聚餐”也被指为“与作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 , 再到今天的公职人员上班发朋友圈被诫勉 , 让人不禁要问:形式主义究竟有怎样的魔力 , 把丁点大的问题 , 非得往大里讲、往重里说 , 否则就“治党不严、领导不力、态度不端”;本来批评教育可以解决问题的 , 非得“上纲上线”到处翻腾“芝麻事” , 矫枉过正 , 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 问责工作必须精准 。 一是问责对象要精准 。 二是问责问题要精准 。 是什么问题就问责什么问题 , 不搞大事化小 , 也不搞人为拔高 , 正确研判问题的性质和后果 , 做到宽严有度、不枉不纵 。 只有这样 , 才能真正实现靶向问责 , 科学问责 , 精准问责 , 才能使问责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 , 而不是小题大做”式的乱问责 。 这种走过场、抖官威、捏柿子的问责 , 纯属乱弹琴、瞎指挥 , 把工作引向错误的道路 , 为群众和基层干部添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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