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民出境至国外前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港府:这是谣言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2日消息 , 就7月2日网上有人谣传所有香港市民出境至中国以外的地方前必须得到政府批准 , 政府发言人澄清绝无此事 , 提醒市民切勿误信虚假消息 。 对于有人在网上胡乱散布谣言 , 香港政府发言人予以谴责 。
香港市民出境至国外前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港府:这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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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府新闻网截图违法暴力活动中现“港独”口号 港府: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香港市民出境至国外前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港府:这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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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府新闻网截图据香港警方消息 , 自1日中午起 , 香港部分区域有人群集结叫嚣、纵火堵路 , 有社区设施及多间商店被暴徒破坏 。 针对违法和暴力活动中出现的“港独”口号 , 香港特区政府2日晚发布以下声明 。
7月1日有参与违法和暴力活动的人展示或藏有写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字句的物品 。 特区政府发言人7月2日作出以下严正声明:“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在今时今日 , 是有“港独”、或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 。
发言人表示 , 特区政府严正谴责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禁止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 特区政府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

延伸阅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外籍法官不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港区国安法已与6月30日23时刊宪生效 。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长官应当在各级法院指定法官(“指定法官”) , 负责处理与《国家安全法》有关的案件和上诉 。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 ,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7月2日发表声明称 , 任命法官时须考虑的唯一准则 , 是指定法官跟所有法官一样 , 其任命必须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及专业才能 , 而非其他如政治等因素 。 此外 , 他还提到 , 拥有外国国籍的法官并不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 。
以下为声明全文:
2020年6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获通过在香港实施 。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长官应当在各级法院指定法官("指定法官") , 负责处理与《国家安全法》有关的案件和上诉 。 正如政府于二○二○年七月一日发出有关《国家安全法》的小册子所述 , 指定法官是由行政长官经咨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后作出指定 。 就司法机构而言 ,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现就指定法官和根据《国家安全法》处理案件的法庭运作 , 陈述一些一般性原则 。 至于《国家安全法》的其他方面 , 则不宜评论 。
【香港市民出境至国外前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港府:这是谣言】1.指定法官及相关的法庭运作必须符合《基本法》的规定 , 这一点至为重要 。 因此 , 举例说 , 指定法官只能包括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而任命的法官(法官一词在此涵盖司法人员的意思) 。 故此 , 所有指定法官将来自司法机构的现任法官 。 这已在《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订明 。 按照《基本法》第八十八条而任命的法官 , 都是根据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 , 由行政长官作出任命 。 这个安排在香港一直沿用已久 。
2.另一相关的《基本法》条文是第九十二条 。 正如行政长官近日清楚表示 , 指定法官跟所有法官一样 , 其任命必须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及专业才能 。 这是任命法官时须考虑的唯一准则 。 这亦表示法官的指定不应根据任何其他因素 , 例如政治上的考虑因素 。 这个做法巩固了一个原则 , 就是法庭在处理或裁断任何法律纠纷时 , 只会考虑法律和法律原则 。
3.拥有外国国籍的法官并不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 。 他们是根据《基本法》明确允许而获任命在香港出任法官 。 这些法官包括来自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他们对香港贡献良多 , 行政长官亦多次就此予以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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