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快收藏!山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来了( 四 )


适用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群体 。
24.招用重点群体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 ,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
适用条件:招用重点群体的企业 。
25.延长残保金缴费申报期
政策内容:2020年残保金缴费申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省内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 , 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申报缴纳残保金 。
适用条件: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26.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
目前 , 我省省级权限内立项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 , 是最早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省份之一 。 另外 ,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规定 , “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减免、缓征、停征或取消” 。
对上述税收政策及部分涉费政策 , 纳税人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 , 办理纳税申报、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等业务时 , 系统根据条件进行判断 , 给予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提醒提示 , 符合条件的自动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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