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快收藏!山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来了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快收藏!山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来了
文章图片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7号)要求 , 山东省财政厅全面梳理了近期国家和省出台的税费减免政策 , 汇编形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 , 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考 。
国家层面税费减免政策(17项)
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免征增值税 。
适用条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2.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快收藏!山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来了】政策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 , 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 免征增值税 。
适用条件: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 ,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 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
3.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 免征增值税 。
适用条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
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 ,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 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 , 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 , 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适用条件: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5.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政策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适用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6.减征相关主体企业所得税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适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 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 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 从业人数 , 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 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 , 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7.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政策内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 , 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