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被放了,十年有期徒刑咋样减成四年的,有法律可依吗

已被辟谣,请相信司法。
李天一被放了,十年有期徒刑咋样减成四年的,有法律可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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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李天一被放了,十年有期徒刑咋样减成四年的,有法律可依吗】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所以,通过刑期的折抵,再加上减刑,是可以达到四年的。
■网友的回复
当然有法可依,在这个世道,要想早点出来,不管有没有什么猫腻,但是至少得经得起公众的考验和质疑,至少做到滴水不漏。社会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我们只能做到相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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