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合村并居,应冷静思考它的可行性有多大?

山东推进合村并居 , 应冷静思考它的可行性有多大?文|清哲木近日 , 山东省采取拆农民房子的办法来推进合村并居 , 损害了农民的基本权利 , 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 。 在推进合村并居的过程中 , 地方干部普遍采取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手段 , 激起民怨 , 引发舆论关注 。哲木观察注意到;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认为 , 山东正在进行的合村并居是新时期的一场大跃进 。 在缺少基本科学论证的情况下面 , 山东省大干快上 , 先拆农民房子 , 再规划建设农民社区 , 其后果很大可能是 , 农民房子被拆了 , 政府却没有钱来建社区 , 农民即使想上楼也无楼可上了 。贺雪峰教授长期从事农村调查工作 , 并以山东德州临邑县合村并居的例子加以佐证 。 具体大家可以在网上查询 。 核心要义就是;山东合村并居拆农民房子的主要投入靠土地增减挂钩收益 。 问题是 , 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必须以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能够卖得出去 , 及卖得出价钱为前提 。 在整个山东全省大干快上的情况下面 , 这个前提根本就不存在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不允许跨省交易 。 简单来说 , 农民房子现在就已经拆了 , 农民要上楼的楼房还在等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来修建 。 而实际上通过撤并搬迁形成的巨额增减挂钩指标根本就不可能卖得出去 , 也就不可能有增减挂钩收益 。 农民的房子已经拆了 , 又上不了楼 , 将来怎么办?那就很不好办 。即使山东不顾农民反对 , 损害农民利益也要拆农民房子 , 山东也不能不安置农民 。 山东拆农民房子让农民上楼的主要投入指望增减挂钩收益 , 实际上在全省合村并居拆农民房子的情况下面 , 增减挂钩时指标根本就不可能卖得出去 , 增减挂钩收益也就不可能有 。 没有增减挂钩收益 , 建不成农村社区 , 农民的房子又已经被拆了 , 到时候山东全省怎么办?就是大问题啊!当然 , 对政府和村集体来说 , 通过合村并居将节省的宅基地复垦成耕地换取建设用地指标 , 或者将其转变成经营性建设用地 , 出让使用权以获取出让金 , 乃至以之作价出资兴办企业 , 这都是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筹措公共资金 , 推进城乡建设 , 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 我们不怀疑山东省合村并居的正当性 , 但却希望能对其方式和途径 , 得出更有益老百姓利益的发展规划 。一项对大多数人有利的工程 , 可能因为少数人承担了改革成本而存在不公;合村并居地方不能老想着好的一面 , 而忽略了不利的一面 , 即要充分论证它的可行性 , 也要充分怀疑它的不可行性在那里?合村并居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 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的载体 , “民生工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科学 , 它除了需要类似听证会这样的民意表达方式外 , 还亟待有专家的咨询和论证 。 显然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缺失一套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 , 由某些位高权重者“说了算”一个民生项目能否上马 , 政府不能单方面听“可行性论证” , 还得有“不可行性论证” 。 笔者的理解是:在这两种论证的比对中 , 找到科学的决策路径 。 唯有这样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让民生得益 , 而不是给某些“官员”脸上增辉添彩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 也不是耗民生之力 , 浪费巨额的纳税人血汗钱!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 , 更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 。 “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 , 应由农民群众说了算 。 即使山东不惜财政破产也要花费血本建设所谓新型农村社区 , 把农民都赶上楼 , 也会招致群众反感 。 所以 , 在地方政府是否要全面推行合村并居决策机制中 , 决策及相关信息不能被垄断 , 民意不能被架空 , 合村并居牵涉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的大事 , 是农民利益的深刻调整 , 涉及地方政府与农民利益分配、农村集体与农户利益分配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 集中居住并不难 , 难的是真正解决好农民的生活保障 , 不能因为上楼居住而使其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受到影响;还有农耕生产怎么办?尊重农民意愿并非一句空话 。 要顺应农村产业发展 , 必须充分考虑农民被上楼后的生活大计 , 因村制宜、精准施策才是根本 。山东省“激进式”的合村并居引发的问题 , 说到底就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被地方政府利用、“曲解” , 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 。 把城市建设的做法照搬到农村 , 大搞合村并居、撤村并居、集中上楼 , 也违背了国家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要义 。 山东将合村并居拆农民房子当作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 , 这显然不是样板 , 而是一次实实在在的折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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