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充|西充3名男子从事电信诈骗!主犯竟只有小学文化


摘要:2019年9月 , 何某某邀约西充男子苏某、杨某某 , 以及嘉陵区的女子杨某等3人 , 在顺庆区某小区租下一套房 , 专门从事电信诈骗 。 其中何某某提供手机、电脑、电话卡、微信账号、QQ账号 , 并负责从网络平台上加人 , 杨某、苏某、杨某某负责运用QQ或微信实施具体诈骗 。
西充县3名男子和嘉陵区1名女子 , 4人纠集在一起 , 专门租房从事电信诈骗 。 日前 ,顺庆区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4人有期徒刑 ,并各处罚金 。
西充男子何某某 ,小学文化 , 因为不务正业 , 在网上学会了利用QQ和微信从事电信诈骗的方法 。 2019年9月 , 何某某邀约西充男子苏某、杨某某 , 以及嘉陵区的女子杨某等3人 , 在顺庆区某小区租下一套房 , 专门从事电信诈骗 。 其中何某某提供手机、电脑、电话卡、微信账号、QQ账号 , 并负责从网络平台上加人 ,杨某、苏某、杨某某负责运用QQ或微信实施具体诈骗 。 3人与受害人聊天 , 取得对方信任后 , 邀请对方刷单 , 向其抛出返利和中奖手机等诱饵 ,让他们向指定账户转款 ,对受害人实施网络诈骗 。每一单“业务”完成后 , 何某某按各自诈骗金额的10%给杨某、苏某、杨某某等3人提成 。 在实施诈骗活动的过程中 ,共计诈骗他人6828元 。

大西充|西充3名男子从事电信诈骗!主犯竟只有小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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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受害群众报警 , 2019年9月26日 ,警方在何某某等4人租用的房屋内将何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一锅端” , 并扣押了何某某用于作案的便携华硕电脑1台、电脑主机4台、显示器4台、U盘、猫电池设备、作案用手机8部及电话卡若干等 。
【大西充|西充3名男子从事电信诈骗!主犯竟只有小学文化】顺庆区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何某某、苏某、杨某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 ,采取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 , 通过发布“返利”“中奖”等虚假信息 , 并通过微信、QQ聊天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 构成诈骗罪 。 四被告人实施电信诈骗 , 当依法从重处罚 。 被告人何某某是主犯 , 被告人苏某、杨某某、杨某是从犯 。 审理中 , 何某某、杨某某积极退赃;何某某、苏某主动缴纳罚金 , 可酌情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认罪认罚 ,可依法从宽处理 。 日前 , 该院一审依法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 缓刑1年6个月 , 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苏某有期徒刑6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杨某某和杨某各有期徒刑6个月 ,缓刑1年 , 并各处罚金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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