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属于赠与,事实同居则不应退

1.彩礼属于赠与 , 小孩子都知道给的东西不能要.2.彩礼与事实婚姻有关(包括事实同居) , 事实同居了再要求退是不合理的 , 那还不够青春损失费的.3.如果男方无正当理由毁约 , 那属于违约行为 , 应考虑赔偿违约金的问题总的来说现在法律对女性保护不够 文化和信仰丢失也是原因之一 所以才出现了很多渣男 在国外如果离婚是要在经济上赔偿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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