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重疾险定义使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分级体系 轻症保额比例上调至30%

中国网财经6月2日讯(采访人员 郭伟莹) 近日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稿 , 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 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将由规范修订版中的不高于20%上调至30% 。
另外 , 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 , 也暂不纳入原位癌 。 但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 各保险公司可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 , 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
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据了解 ,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 , 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对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现行规范”)进行了修订 , 形成《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订版”),并于今年3月31日在保险行业内征求了意见 。 之后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整理 , 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 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相较定义修订工作之前 , 本次主要变化之一是优化疾病分类 , 建立起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 具体来说 ,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 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 , 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 通过科学分级 , 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 , 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 , 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 , 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 , 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 , 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 , 规范市场行为 。
另外 , 增加病种数量 , 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 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 , 量化评估重大程度 , 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 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 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 此外 , 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 。 根据最新医学进展 , 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 , 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定义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 对消费者来讲 , 修订后的重疾定义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 , 赔付条件更为清晰合理 , 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 , 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
轻症保额比例上调至30%
根据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 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将由规范修订版中的不高于20%上调至30%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 规范修订版中对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所作的要求 , 是重大疾病分级体系的重要内容 , 目的是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诊疗费用支出和预后的不同 , 科学合理地设置赔付标准 。 在此次行业征求意见中 , 收到了有关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的意见和建议 , 经认真研究 , 并基于目前保险行业最新承保理赔数据进行测算而做出上调的决定 。
另外 , 关于消费者关心的甲状腺癌的问题 。 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 , 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 , 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
同时 , 在现行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 , 纳入了规范修订版轻度恶性肿瘤 , 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 。 从这一角度来说 , 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
此外 , 本次修订也暂不纳入原位癌 。 但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 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 , 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 , 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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