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让人冷静的“离婚冷静期”

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规定 , 从2021年1月1日起 , 在中国协议离婚必须要经过一个“冷静期”——申请离婚后30天内如果有一方反悔 , 就可以撤销申请;并且 , 30天的冷静期过后 , 如果双方没有在30天内到场领证 , 那么也当做撤回离婚申请 。也就是说 , 在这60天里 , 只要一方有不同的意见 , 当初的协议离婚申请就无效了 。从人们在网上的留言讨论来看 , 大多是对离婚冷静期的反对和恐惧 。有人认为冷静期抬高了离婚门槛 , 使得被家暴的人更难离婚了 。但专家们说 , 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 而家暴通常需要诉讼离婚 , 不受冷静期影响 。还有人认为冷静期本质上干预了宪法规定的个人婚姻自由 。但专家们说 , 冷静期只能阻止冲动离婚的人 ,真正要离婚的人一个月后还是可以离婚的 。另外 , 在支持者看来 , 因为离婚会给夫妻双方和孩子都带来很负面的影响 , 所以提高离婚的门槛也是为了保护孩子、夫妻双方以及家庭的幸福 。除了这些直接的目的 , 大家也都知道这个背后的真实用意——通过冷静期减低离婚率 , 来稳定家庭结构、提高生育率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 , 新增的离婚冷静期真的合理吗?对保护婚姻和稳定社会 , 离婚冷静期真的有效吗?“因为很多人冲动离婚 , 所以需要冷静期”的逻辑谬误白岩松的一段报道非常好地概括了很多支持者的观点:“这不是要限制离婚自由 , 而是现在越来越多有这种冲动地、轻率地决定要离婚的念头” 。另外 , 他还指出 , 离婚冷静期在过去几年已经进行了试点 , 所以现在才写进《民法典》中 。按照这个逻辑 , 冷静期的合理性至少应基于两个条件:1)很多人冲动离婚;2)冷静期试点的结果有效 , 具有普适性 。但从目前的公开报道来看 , 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说明有“很多人”冲动离婚 。蒋胜男引用《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指出 , “闪婚闪离、草率结婚离婚”的人数不足5% , 尽管这个数据也存在一定争议性 , 但“法律不应该用小部分人的情况来一刀切地对待整个想要离婚的群体” 。 其他的报道则试图通过证明“冷静期实测有效” , 来侧面证明冲动离婚的人很多 。例如 , 在2015年的一篇题为《离婚前先请专家来劝 , 这项服务将由政府买单》的文章里 , 苏州民政局工作人员称 , 2014年苏州离婚的16432对夫妻中 , 冲动型离婚的占了1/3以上 。但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 , 又是通过什么样的判断标准 , 来界定这些夫妻是否属于“冲动型离婚”呢?文章里只给出了一组数据试图佐证“冲动离婚率”之高:2014年苏州各区出动了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对1758对要离婚的夫妻进行了劝和 , 成功劝和了608对 , 成功率为34.6% 。 但是 , 这就可以说明1/3的人都是冲动离婚吗?类似的算法还发生在报道法院试行“离婚冷静期”的文章里——采访人员通过计算在法官筛选的16对夫妻中 , 10对夫妻在冷静期到期后 , 有5对取消了离婚诉讼 , 从而得到了“离婚冷静期使半数夫妻和好”的结论 。这样的结论是极其没有根据的 , 它至少犯了两个常识性谬误:第一 , 被劝和或被要求冷静的夫妻都是经过筛选的 。也就是说 , 工作人员明白干预手段在他们身上可能更有效 , 所以最后得出的成功比例并不具备普适性 。举个简单的例子 , 在一所有10,000名学生的学校里 , 校长筛选了10位数学成绩最好的学生进行奥数培训 , 最后有5人在奥数比赛中得到了满分 , 那么 , 这可以说明这所学校有50%的学生都是可以通过培训得到奥数满分的吗?其次 , 和解成功是怎样测量的?当下取消了离婚的要求 , 是否等于未来三五年内都不会再次提出离婚?另外 , 这些“和好” , 是否因为受到了胁迫或限制必须撤销离婚申请 , 并无从得知 。而撤销了离婚申请是否就等于“婚姻和家庭幸福得到了保障”?就像没有人会把切除癌细胞等同于病人完全康复 , 那么为什么可以把撤销离婚申请看成是夫妻和好、婚姻危机的解除?另外 , 眼尖的人也许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 苏州民政局的劝和成功比例是在专业婚姻咨询师的干预下得到的 , 而不是简单的“离婚冷静期” 。而过去真正的离婚冷静期只在一些地区的法院进行试点 , 也就是说成功的案例只来源于诉讼离婚 , 并不是协议离婚 。所以 , 这次的协议离婚冷静期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到底在哪里?离婚 , 就等于“不幸福”吗?虽然网上的反对声如潮 , 但一定也有相当大比例的人会支持离婚冷静期 。 而认为离婚比留在一段不幸的婚姻还要糟糕的人 , 也绝不在少数 。以至于无论是否了解别人的婚姻状况 , 很多人都会非常理直气壮地去劝和 , 甚至直接阻止别人离婚 。例如前几年报道过一位武汉市的婚姻登记员以网络故障、机器坏了等各种谎言来阻止前来登记离婚的夫妻 , 声称自己挽救了500多对濒临破裂的婚姻 。 她的行为还受到了表彰 , 被称为“最美红娘” 。这种行为直接反应了一种价值观下的现实——婚姻是社会身份的象征 , 是一个奖杯 。拥有这个奖杯 , 哪怕它有毒 , 也一定好过没有这个奖杯 。所以很多人会更关心是否离婚的那个结果 , 而不是别人为什么要离婚 , 和因为无法离婚可能产生的后果 。可是 , 婚姻不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 而是一种生活状态 , 是夫妻每天呼吸着的环境 , 是他们的空气 。而糟糕的婚姻关系就像有害的空气 , 或快或慢地侵害着生活在其中的人们 。 旁观者没有资格去评判说“就算真的有毒 , 我觉得你们再忍一个月也没关系” 。无法让人冷静的“离婚冷静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