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长春73岁大爷将车停在路中间 交警:您的证已经过期16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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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题调度视频会议精神 , 控制道路交通违法 ,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各辖区大队严查无牌、无证、酒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5月14日11点22分 , 在南湖大路东向西方向 , 长春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李文娟发现一台车牌号为吉AR80**的红色SUV横在工农广场路中间 , 已经影响了人民大街南北方向的车辆通行 。
李文娟上前查看 , 发现驾驶员许某是1947年出生 , 今年73岁 , 由于眼花看错了红绿灯 , 才停在了路中间 。 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后 , 民警发现此证竟然是1998年的老证件 , 已经过了有效期16年!
经查 , 许某驾驶证为注销状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 民警将其车辆扣留 , 对驾驶员许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 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 , 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 , 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 , 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 , 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 , 才能开车上路 。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 切莫以身试法无证驾驶 , 发生意外才后悔莫及 , 安全驾驶需要“持证”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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