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7月20日起网上登记报名

2020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0〕30号)的要求和部署,本着“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制定2020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
01
招生对象
2020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
02
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100%产权有效房产,且其产权人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之一的适龄幼儿入园情况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 。(具体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其中沧口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沧区振华街道、兴华街道、兴城街道、沧口街道、楼山街道、湘潭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李村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村街道、虎山街道、浮山街道、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
2.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
3.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不提供) 。
4.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1)房产性质具有住宅属性的100%产权房屋产权证(2020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2)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具有住宅属性,登记日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5.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须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1)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社保卡;
(2)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营业执照 。
(三)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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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7月20日起网上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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