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超出了安全使用年限,变成了危楼,但是里面还有人住,镇府会出面重建并赔偿拆迁费还是置之不理

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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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所在地方是否有开发价值,如果有,你想不走都不行,补偿当然会有。2、如果没有开发利用价值,确实是大片危房。那可以纳入棚户区改造,一揽子解决。3、如果只是一个单体,那就业主自己解决吧,鉴定加固费用自理。4、思路要转变,不要都想着政府解决。因为地方政府解决的就两种,一是对财政收入有利的,二是可以找中央要钱的。5、如果房屋产权是自己的,也并没有道理全由政府买单。就比如你的车开到报废了,并不一定由政府掏钱给你买辆新车。当然,房产涉及公共安全,属于刚性需求,那政府也只能保障低收入群体。
■网友的回复
【如果房子超出了安全使用年限,变成了危楼,但是里面还有人住,镇府会出面重建并赔偿拆迁费还是置之不理】 如果是在70年使用期限内,开发商应该保修房屋主体及地基。
■网友的回复
要由房屋鉴定机构,检测之后出具危房鉴定报告,才是危房。你说的拆迁或者补偿,前提是你要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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