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旅客禁止和限制携带托运什么?官方公告来了

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 ,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发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下简称《公告》) 。
《公告》主要包括《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和《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两个部分 。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中 , 包括枪支和子弹类 , 爆炸物品 , 管制器具 , 易燃易爆物品、氧化性和有机过氧化物等七大类 。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中 , 包括有条件携带的物品 , 禁止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等五大类 。
《公告》明确 , 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从事客运业务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对外公示《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 , 履行告知义务 。 旅客应当配合做好安全检查 。
《公告》称 ,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中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或有条件托运的物品 , 旅客可将其作为行李托运或自行处置 , 具备条件的也可暂存处理 。 旅客违反相关规定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危险品、违禁品或管制物品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公告》指出 ,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枪支子弹或管制器具的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附录一: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
1. 枪支、子弹类
1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或公务用枪 , 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
2 )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 )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射钉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
4 )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不含玩具) 。
2. 爆炸物品
1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
2 )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
3 )爆竹、双响、喷花、吐珠、组合烟花、玩具烟花、礼花弹等各类烟花爆竹品;
4 )摔炮、拉炮、砸炮、法令纸等烟火药、黑火药制品;
5 )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
3. 管制器具
1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
2 )警棍、警用电击器、军用或警用的匕首、手铐、拇指铐、脚镣、催泪喷射器等军警械具;
3 )弓、弩等其他器具;
4 )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不含玩具) 。
4. 易燃易爆物品、氧化性和有机过氧化物
1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在船上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供活海鲜补充氧气除外)、水煤气、硫化氢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 )汽油、煤油、柴油、苯、丙酮、甲醇、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5% 的酒精或酒精饮料、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石脑油、樟脑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
3 )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椰棕丝、木炭等易燃固体;
4 )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
5 )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
6 )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5. 高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1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高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高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
2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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