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6月1日起实施!山东济南放开落户限制:求学、就业、投亲都能落户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8日讯 今天上午 , 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 邀请了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就《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
文章图片
据了解 , 济南市已连续三年通过全面降低落户标准 , 推出户政便利9项30条 , 放开人才及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条件等一系列措施 , 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 而今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 提出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部署要求 。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这个《措施》 , 济南市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 , 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
发布会上 ,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级干部窦庆福主要从《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的意义、特点以及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做了介绍 。
文章图片
一、实施细则的意义 。 济南市公安局制定的细则是市委市政府《措施》的配套办法 , 保障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的落地实施 。 《细则》的发布将在三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一是助力省城经济高质量发展 。 这次改革以最大诚意为有意愿来济居住生活、就业创业各类人员创造了积极条件 , 全面展示了济南市开放包容、有温度的城市面貌特点 。 聚焦于充分释放户籍制度改革能量 , 更好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自贸试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国家战略 , 将进一步增强省会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引领力、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 , 促进人才人口有序流动 , 加强形成与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集聚效应和人力资源支撑 , 助力济南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二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普通劳动者 。 此前济南市户籍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 但原来的政策仍有不足 , 对农业转移人口重点群体和外来普通劳动者 , 还存在落户条件偏高、普惠性不强问题 。 实行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后 , 提供了人人均等的落户机会 , 这些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 使他们融入济南、服务济南 , 在济南安心就业创业 , 将有利于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 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 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三是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 。 与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政策相适应 , 《细则》对落户程序提出了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的要求 , 将推动济南市公安行政服务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 大力推进智慧户政建设、提升民警素质能力、简化落户程序手续 , 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无证明办理 , 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
二、主要特点 。 《实施细则》主要体现了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尊重意愿 , 有序引导 。 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 , 打破现行落户城镇条件准入限制 , 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 , 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落户政策 。 在尊重群众落户意愿的同时 , 提供人才、高校学生、居住、就业、亲属投靠及其他六类落户途径 , 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均在产权房屋处落户 , 无产权房屋的可选择在租赁住房处、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 , 引导有序迁移 , 实现户改成效与服务管理的有机统一 。
二是以人为本 , 政策统一 。 体现便民利民 , 扩大亲属投靠、随迁落户范围 , 将租房落户拓展至全市均可 , 创新实施了非驻济院校学生可在济落户 。 立足说行办成 , 一次办好 , 简化手续 , 流程再造 , 探索实施了相关落户证明告知承诺制 , 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 。 取消分区域落户限制 , 实现了全市政策一致 , 市外居民和本市居民落户城镇享有同等待遇 。
三是统筹谋划 , 城乡融合 。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 推出返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农民工及经商人员 , 回原籍农村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等政策 , 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衔接和探索 , 积极推进了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制度 。
【济南|6月1日起实施!山东济南放开落户限制:求学、就业、投亲都能落户】三、主要内容 。 《细则》是对济南市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的细化延伸 , 并对涉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衔接调整 , 共分为六章二十九条 。
第一章是总则 , 主要对《细则》制定的依据、放开落户限制的含义及户口迁移原则、政策适用人员范围进行了说明 。 提出放开落户城镇条件限制 , 对有意愿在济从业、居住生活的居民 , 实行提供多渠道落户选择 , 并按户口迁移途径和原因分类登记备案的政策 。
第二章是落户途径 , 是这次放开落户限制政策的重点 , 详细介绍了六类落户途径的范围、地址和申办手续 。 其中 , 按人才、居住、就业三类途径申请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按院校学生途径申请本人迁济落户;按投靠途径申请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迁济落户;最后是其他情形落户 , 是对按上述落户途径存在障碍的兜底落户途径 。
推荐阅读
- 杜特尔特搁置终止美菲《访问部队协议》的决定
- 日本万代向上海黄浦区检察院赠送模型、致谢牌
- 长江网|汉正街的重回“商业气” | 图集
- 中方下令国企暂停采购美豆、猪肉?外交部回应
- 货车任性被困桥底 施救员机智处置助其脱困
- 北青网|美丽中国 | 川藏公路掠影
- 江苏:8月1日起将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 不动产证书将推行电子版
- 瑞幸点燃导火索,兄弟公司神州租车迎大变局!
- 内蒙古|内蒙古:30万头牲畜6月1日启程转场夏季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