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办理退工对补偿金及拖欠工资是不是有影响

“抵押债权”和职工债权各自独立清偿。对于部分资产设定有抵押的,则清偿分为两块:设定有抵押的资产,其变现所得,专用于清偿“抵押债权”。不足清偿的,剩余债权转为普通债权,清偿完毕有剩余的,资金转入普通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于无抵押的财产,其变现所得作为破产财产,统一按顺序进行分配。对于职工债权,《企业破产法》讲得很清楚了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在宣告破产时,职工债权已经确定,“办理退工对于赔偿金和拖欠工资是否有影响”?只能说,数额上无影响。执行情况就要看情况了。另,作为民营企业,却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估计还是有国资吧。
■网友的回复
退工不会影响工资和补偿金,只是建议法院公告的时候去核实职工登记情况。有抵押权的债权优先于工资和补偿金。工资和补偿金是一种性质的权利,是一并计算的,排在抵押权后面。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