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的七个“首次”( 二 )
首次阐述“案-件比”的价值与功能
报告首次提出了一个新的“案-件比”概念,并对其价值与功能进行了阐述 。
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件” 。“案”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 。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
有人形象地称“案-件比”为“司法GDP” 。但这个GDP不是过去只重办案规模和办案数量的GDP,而是重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绿色GDP”,旨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
报告显示,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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