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网红主播或声称为主播助理,中山市古镇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嫌疑人

南都讯 采访人员吕婧 通讯员潘美珊网络直播购物是时下很受欢迎的一种消费模式 , 然而 , 有人竟看中其中的“商机”冒充“网红主播”或声称为“主播助理”诈骗受害人钱财 。 日前 , 中山市古镇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嫌疑人 , 串并破获系列诈骗案3起 。
冒充网红主播或声称为主播助理,中山市古镇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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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 古镇警方接到中山市反诈骗中心推送的线索:一名号为che**n5201314的号涉嫌诈骗 。 接报后 , 古镇警方迅速展开研判调查 , 并锁定一名叫陈某安的男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 5月20日上午11时许 , 民警经蹲守布控后 , 在中山市南朗镇边茶西村一房屋内抓获嫌疑人陈某安(男 , 25岁 , 中山市南朗镇人)现场缴获涉案手机和银行卡 。
就在此时 , “主播”来私信田先生 , 并要了田先生的方式和 。 田先生二话不说加了对方 。 对方声称是“主播助理”让该田先生交3000元保证金 , 表示七天内粉丝购买产品后 , 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 就退还该笔款项 。 田先生满口答应 , 但是在转账完毕后 , 就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 。 田先生这时候才仔细辨别 , 才发现对方竟然是“假冒的”其在直播软件上的昵称和头像竟与“播”一模一样 。
【冒充网红主播或声称为主播助理,中山市古镇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嫌疑人】经审讯 , 嫌疑人陈某安对假冒“网红主播”推销卖货收取保证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经核实 , 陈某安以同样的手法实施了3起诈骗案 , 涉案金额达1.6万元 。
【冒充网红主播或声称为主播助理,中山市古镇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嫌疑人】目前 , 犯罪嫌疑人陈某安被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
古镇警方提醒:商家利用“网红直播”开辟新的渠道时 , 要仔细甄别“主播”及其团队身份 , 涉及财物交易更要提高警惕 , 看清交易条款 , 签订交易合同 , 小心上当受骗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网红
网红 , 即网络红人的简称 。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 。 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 , 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 , 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 , 成为“网络红人” 。 因此 , “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 , 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 , 网络红人、网络推手(其中以sputea等为显著代表) , 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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