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能管住“熊孩子”的手吗?

来源:长城网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浙江)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能管住“熊孩子”的手吗?】时有发生的未成年人“败家”打赏 , 经常刺痛公众眼球 。对此 , 最高法近日明确表态: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以退还 。
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 , 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 , 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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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赏是否有效 , 法律上早已有明确说法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意见》的出台 , 用更清晰的语言表达了未成年人打赏的无效 , 给相关运营商释放了明确的信号 , 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 。
有了法律撑腰 , 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网络打赏退还问题上就没有任何障碍了 。从现实情况看 , 常常要面临举证难、维权难之类的问题 , 一般都要大费周折 。更何况 , 即便经过一番努力成功要回款项 , 耗费的时间精力及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 也很难随之消弭 。因此 , 相比于事后的退还 , 更重要的是要事先做好防范工作 , 切实杜绝这种“败家”的充值打赏行为 。
早在2007年 , 新闻出版总署等8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 。要求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开发设置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 但实施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尽管注册时要查验身份 , 但在登录时却只用账号就可以过关了 , 一些熊孩子依然可以“曲线救国” , 使用成年人注册的账号玩游戏 。去年就有媒体报道 , 大量已经通过成年人实名认证的游戏账号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热卖 , 让游戏“实名认证”制度形同虚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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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关口被轻易“攻陷” , 支付关口同样不容乐观 。前不久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报告称 , 部分直播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 。比如 , 在充值环节 , 一些游戏平台规定 , “对于未成年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 , 以及因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还有的平台 , 可以以未满十岁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 , 体验员连续充值5次 , 金额从6元至258元不等 , 不受限制……
“熊孩子”败家充值打赏事件一再发生 , 家长监管失职固然难辞其咎 , 基于利益考量乐见其成的运营平台更是吃相难看 。其实 , 从技术层面把住准入和支付关口 , 并非不可能 。比如 , 可以在登录和支付环节 , 都推行人脸识别 。倘若如此 , 熊孩子还能任性打赏吗?究竟是不能为还是不愿为 , 耐人寻味 。
保护未成年人 ,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最高法新出台的《意见》给追讨未成年人打赏站台撑腰 , 不仅是倒逼运营商闻风而动把好关口 , 其实也是在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 。否则 , 不管事后维权是否顺利 , 都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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