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保财险广州5宗违法遭罚137万 农险业务资料不真实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 近日 ,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广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粤银保监罚决字〔2020〕15号)显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 , 港股简称:中国财险HK.02328)广州市分公司存在以下5宗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农险业务资料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2020年5月11日 ,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五、十项 , 第一百三十五条 , 第一百六十一条 ,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三项 , 第一百七十一条;《农业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二款 , 对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罚款共137万 。
陈业雄对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负直接主管责任 , 被广东监管局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
杨劲锋对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 , 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负直接主管责任 , 被广东监管局予以警告并罚款共11万元 。
马东亮对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农险业务资料不真实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直接主管责任 , 被广东监管局予以警告并罚款共12万元 。
上述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五、十项 , 第一百三十五条 , 第一百六十一条 ,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三项 , 第一百七十一条;《农业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二款 。
天眼查显示 , 陈业雄时任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
杨劲锋时任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 广东保监局2018年1月25日发布关于杨劲锋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许可〔2018〕37号)显示 , 核准杨劲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
据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 , 马东亮时任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
官网显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 , 简称“中国人保(601319,股吧)财险”)的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总部设在北京 , 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成员 。 人保财险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2328) 。
天眼查显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为68.98% 。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 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 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 , 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 , 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 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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