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最新,监管连发两通知!杜绝“带病”上岗,建立保险业务员 “征信系统”,险企责任要压实( 二 )


除了金融基础 , 保险机构还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 , 将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制度、从业规则标准、职业道德规范作为销售人员入职和在职培训基本内容 , 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
此外 , 保险机构不得为入职培训考核评估不合格人员办理执业登记 。 授权销售人员销售新保险产品前 , 也要组织专门培训及测试 。
惩戒:支持搭建销售人员失信行为管理平台
保险业不诚信的销售行为时有发生 , 监管要求 , 保险机构严密管理销售人员从业行为 , 发现销售人员从业违法违规的 , 要即时惩戒和内部追责 。
对离职销售人员的相关诚信记录信息录入工作 , 应当在注销其执业登记前完成 。 保险公司应认真审核审查销售人员诚信记录信息 ,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保险公司要开展销售人员综合评价管理 。 建立健全销售人员诚信评价体系和荣誉体系 , 发挥正向激励倡导与负向警示约束的双重作用 。
针对销售人员的失信惩戒 , 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应积极支持行业自律组织搭建销售人员失信行为管理平台 , 建立销售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此外 , 保险公司不得录用尚处于失信联合惩戒状态的人员 。 保险公司如果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服务活动、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 应及时向失信行为管理平台报告 , 并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 解除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再次录用 。
整顿行业决心很大
两《通知》的下发 , 对保险机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层层问责;对保险销售人员 , 从入职到离职要求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 这些举措能否根治保险行业痼疾 , 令保险业实现“提素质、促转变、树形象”的目标?
业内人士表示 , “清核”工作以来 , 监管多次针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发文 , 整顿行业的决心很大 , 意图明确 , 支持行业发展的用心良苦 。
不过 , 中国的保险营销制度发展到今天 , 有其深层次的根源 , 保险营销队伍这一群体的争议很大 , 但是他们是特定时代的产物 , 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壮大也有贡献 。 监管行为毕竟是有边界的 , 保险公司通过基本法和业绩指挥棒 , 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 对行业面貌的影响很大 。
未来 , 当下的销售方式是否会转变 , 保险代理人制度走向何方 , 与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息息相关 。 要看到保险营销员治理和改革成效 , 还需要时间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券商中国 。 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 , 不代表和讯网立场 。 投资者据此操作 , 风险请自担 。
(责任编辑:董云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