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召开《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贯会

5月15日,峡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贯会 , 对6月1日拟施行的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进行提前解读 , 全县六家物业服务公司经营者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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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宣读了《致全市物业服务经营者的告知书 》 , 明确:一是物业服务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按照法律法规订立权责相当、公平公正的物业服务合同;二是物业服务经营者加强特种设备管理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物业服务经营者应当规范价格行为 , 维护价格秩序 。
此次召开的《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贯会有利于规范全县物业服务和自身管理 , 促进物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 经营者、居住者携手营造和谐的人居氛围 。
来源:峡江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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