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人民法院 资源法院协助阳朔法院开展执行“丹霞花园楼盘”活动


5月14日上午 , 阳朔法院对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申请执行桂林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桂林市某环保有限公司、莫某某、肖某某、胡某某、朱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资源县开展执行工作 。 该案需对被执行人名下283间门面、42套房屋进行司法拍卖 , 本次执行工作任务就是为下一步拍卖做好前期准备 。 因本案执行涉案标的在资源县 , 属异地执行 , 且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较多 , 涉案人数众多 , 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众性事件 。 为防止被执行人及该楼盘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在执行过程中妨害执行 , 提高执行效率及执行安全 , 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 阳朔法院请求资源法院及资源公安局协助执行工作 。
上午9时许 , 阳朔法院与资源法院组成的执行队伍在资源法院门口统一集合 , 阳朔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鹏飞部署此次执行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 , 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 。 随后 , 在彭鹏飞的带领下出发前往执行现场——资源县大合镇西延南路丹霞花园 。 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 , 各小组迅速展开行动 , 执行安保组人员迅速拉起了警戒线 , 严防围观人员聚众起哄、行凶闹事 , 维护现场秩序 , 资源县大合派出所干警在所待命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 以确保现场安全 。
现场直击

资源县人民法院 资源法院协助阳朔法院开展执行“丹霞花园楼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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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民法院 资源法院协助阳朔法院开展执行“丹霞花园楼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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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行干警向门面承租人收集租赁合同、送达拟拍卖协助执行通知书

资源县人民法院 资源法院协助阳朔法院开展执行“丹霞花园楼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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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行干警对门面进行张贴拍卖公告
活动中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分别对被执行人桂林市某环保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资源县大合镇西延南路丹霞花园东1-1至4号、5至11号、12至18号 , 东3-1至9号、10至18号 , 西1-1至8号、9至21号、22至35号 , 西2-19至35号等共88间门面进行张贴拍卖公告 , 并向门面承租人及楼盘相关工作人员收集租赁合同、送达拟拍卖协助执行通知书、核实门面目前的租赁情况并告知租户优先购买权及停止支付门面租金等相关事项 。 在参与执行的两地法院及公安干警的共同努力下 , 圆满地完成了此次执行任务 。
【资源县人民法院 资源法院协助阳朔法院开展执行“丹霞花园楼盘”活动】此次协助执行行动的圆满告捷 , 得到了阳朔法院的高度肯定 , 也有力的维护了司法权威 , 彰显了法院及公安干警队伍的精神风貌 ,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同时通过这次异地法院及公安的联合行动 , 展现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 , 向群众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 , 向社会展示了法院坚决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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