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贵州网突发!客车侧翻已致6人死亡,车上共36人( 二 )


法官说法
夫妻之间应相互承担扶养义务
承办法官表示 , 婚姻既有温馨、浪漫和甜蜜 , 更有义务、付出和责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配偶双方一方因患病或其他身体健康问题致使其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 , 需要扶养但另一方不愿承担抚养义务 , 由利害关系人代为照管的 , 相关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夫妻双方给付垫付费用的权利 。
本案中 , 莱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患上重大疾病后全身瘫痪和失语、无法自主进食、无生活自理能力后 , 配偶章某将其带至原工作单位便不再过问其生活 , 逃避夫妻扶助义务 , 明知应知配偶一方可能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时 , 不愿履行监护义务 , 怠于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 虽然司法实践中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案件的申请人通常为被申请人近亲属 , 但莱某原工作单位作为垫付全部生活必要费用的利害关系人 , 有权申请认定患病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公司的做法有助于鼓励利害关系人协助维护申请人权益 。
承办法官表示 ,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 , 受法律保护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法院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指定监护人 , 不仅维护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 更有利于使扶助义务在法律上得以明确 , 也能确保无民事行为人的生活及身体健康得到妥善照顾 。
【热点贵州网突发!客车侧翻已致6人死亡,车上共36人】来源:****、红星新闻、半岛晨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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