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死活不愿意要肚子里的孩子。

B超上显示孕40天,与36天前同房不冲突的。也许女方对男方不是特别满意。也许女方还不想那么早当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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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不是说后续确认女方家庭有问题嘛,而且还是大问题,那就不用邀请了呀,肯定是不能结婚的呀,挺明显的
■网友的回复
孕40天是按照末次月经来的。b超日子减40天大概是末次月经,末次月经加12至13天排卵期,同房日期可以在12天前减三天或者在13天后加10天左右,看看这个日子内你们有没有发生关系。认真看了下,孩子似乎不是你的。
■网友的回复
两种可能。第一,这个孩子不是男方的,而女方对男方是真爱,出于爱的理由,她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来欺骗男方。第二,这个孩子是男方的,而女方对男方不是真爱。出于不爱的理由,她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和男方将就着走入婚姻。
■网友的回复
这问题明显是男方来问的!!!既然男方已经因为打胎而动了分手的心思,就真的没有必要继续了,不需要讨论女方为什么打胎啊,这明显是一个看结果的事件。任何不受到家庭祝福的婚姻都无法持续,我一直强调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当前社会状态是由于房价高,工资低往往需要家庭给予支持,而下一代的养育也需要长辈提供支持。现在讨论个体,明显双方都是传统家庭出身,男方在提出解决方案后女方依然选择打胎,导致男方父母决定终止,从男方父母观点出发是正常的。双方是相亲认识,无法看到女方父母对于打胎事件的看法及作用,同时没有描述女方父母对于分手的看法。此回答只针对本提问,女权请不要攻击我!如果实在感觉回答触犯了你,请另开一提问,从女方角度,描述需要详细。
■网友的回复
哈?有这思路也正常吧。但是关于生小孩我没什么经验,无法给你一个回答,请教下医生吧。而且孩子已经打掉了,多纠结也无益。不如想想自己接下来怎么做。
其实也不难理解这个姑娘,是我也会做同样的选择。22岁稍稍知道了点事,男方也未必就是她有多爱的人,畏惧婚姻畏惧要承担的责任很正常吧。我周围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还都只是想享受恋爱的感觉。
要是我,有种感觉青春就死去了吧。
她都以死相逼,为什么不能尊重她的选择。没有打招呼自己去打掉小孩,她也是多绝望。要求停止交往也没有什么吧,是我被这样逼迫也不想再来往了。
【女孩死活不愿意要肚子里的孩子。】 怎么说,即使一方条件比一方优越,也请尊重对方做出的选择,大家都是拥有独立人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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