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十万分之三的债券承销地板价处罚来了!中信证券、兴业银行赔钱赚吆喝被警告处分,限期整

财联社(北京 , 采访人员 陈靖)讯 债券承销再度出现超低价竞争各方都坐不住了?
交易商协会2020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 对兴业银行、中信证券两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予以警告 , 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
金融债十万分之三的债券承销地板价处罚来了!中信证券、兴业银行赔钱赚吆喝被警告处分,限期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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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告诉采访人员 , 中期票据发行主体资质较优且金融服务需求相对较多 , 为争夺客户资源 , 承销商以低承销费率吸引客户 , 并据此带动其他业务增长、赚取更多利润 , 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
投行人士何南野表示 , 本质上协会是提倡公平竞争、市场竞争 , 不支持这种低价竞争 。 因为低价不能覆盖成本 , 背后就可能发生尽调不充分的问题 , 使得风险问题难以充分发现 , 同时 , 还影响行业秩序 , 对自身、对行业都不利 。
中信证券领罚单
交易商协会2020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 对兴业银行、中信证券两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予以警告 , 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
经查 , 两家机构在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过程中 , 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 , 预计承销费收入明显低于两家机构核算的业务开展平均成本 。 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 , 其不正当竞争行为 , 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 对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
债券市场主承销商的职责非常关键 。 主承销商为争取市场份额 , 重视短期利益 , 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揽中不当低价竞争 , 影响执业质量 , 致使本来高执业门槛、高技术含量、高标准规范的债券承销业务低端化、廉价化、形式化 , 最终不仅会牺牲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 , 还将损害市场稳健运行的根基 。
近期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 , 要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相关会议也多次强调 , 要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 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 下一步 , 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强化对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 , 督导各类机构尽职履责、合规从业 , 对相关机构业务开展中出现的严重违规行为 , 将及时查处纠正、有效惩戒 , 严肃市场纪律 , 维护市场秩序 。
据行业人士反应 , 大项目的低价承销更多出自头部券商 , 这与头部券商投行既要赚钱又要行业排名有很大关系 , 而以头部券商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 , 又往往能拿到这些用来赚吆喝的大项目 。
十万分之三的债券承销费率
4月27日 , 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发布一则公告 , 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已有结果 , 其中0.03%的"地板价"吸引市场关注 。
交易商协会火速调查 , 在公告宣布的次日 , 多家承销机构就收到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下称公约)草案 。
根据公约 , 缔约机构须在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承揽等报价中 , 承诺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 , 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报价 , 保证足够的人员和费用投入 , 确保相关业务高质量开展 。 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 , 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不得承诺发行利率;不得承诺获得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通知书时间及注册额度等不确定事项 。
近年来 , 为冲业务规模 , 债券承销商频频打出"吐血价" , 更有承销收入仅千元 。 监管层尽管多次出手 , 但恶性竞争仍屡禁不止 。
行业恶性竞争屡禁不止
近年来 , 承销机构为了冲业务规模 , 频频打出"吐血价" 。 更有甚者 , 承销收入仅千元 , 即使监管部门多次出手 , 但依然很难彻底杜绝恶性竞争的情况发生 。
海南控股的超低承销费并非个例 , 甚至还有更低者 。
4月24日 , 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公示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中信证券联合体 , 承销费率低至0.01‰ , 这意味着1亿元的债券承销费仅有10元 , 还要两家机构平分 。
根据公示结果 , 该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信建投和建行厦门分行联合报价为十万分之五(0.005%) , 第三中标候选人农行厦门分行和国泰君安的报价为万分之一(0.01%) 。
2018年证券业协会曾发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费情况行业通报》 , 数据显示 , 有52个公司债券项目未收取承销费;有62个公司债项目承销费率不高于千分之一 , 其中有21个项目承销费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
2019年又爆出某大型央企为百亿规模公司债承销招标 , 有券商给出8万元超低价 , 更有两家券商报出了百万分之一的承销费率 , 即1万元 。 不久 , 广东省证监局向广发证券下达行政监管决定书 , 称广发证券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形 。
同年 , 证券业协会出台《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 , 其中将承销费用加入主要考核指标 , 体现了监管打击价格战的用心 。
以海通证券为例 , 2016年上半年的承销收入与总承销金额之比是0.3% , 而2015年该数据曾为0.6%~0.7% 。
海通证券债券融资部相关人士表示 , 该数据下降至去年的一半 , 一方面是因为行业环境 ,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承销费率本身就在走下坡路 , 价格战持续开打 , 另一方面 , 海通证券之前金融债做得少 , 金融债的收费本身就低 , 现在基本上就在0.1%左右 。
财信证券伍超明告诉采访人员 , 金融债项目是券商冲排名的较好抓手 。 一是 , 金融债规模大金融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品种 , 截止到4月30日 , 金融债余额约23.6万亿元 , 在全部债券余额中的占比在23%左右 , 是我国债券市场的第一大品种 。 二是 , 金融债发行风险较小 。 政策银行债是金融债的主体 , 其余额占比在七成左右 , 与其他债券相比 , 金融债具有发行风险小、单笔规模大等优势 , 在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利于券商排名的上升 。 三是 , 对其他业务的带动效用强 。 由于金融债的发行主体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券商和其他金融结构 , 承销金融债项目有利于拓展同业资源 , 对公司其他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 还能在其他相关服务中获得后期收入 。
正因如此 , 才会导致如此频繁出现恶性竞争情况 。
目前已有部分机构因超低报价被监管处罚 。 2019年4月 , 因存在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情形 , 广发证券被广东证监局要求责令整改 。
【金融债十万分之三的债券承销地板价处罚来了!中信证券、兴业银行赔钱赚吆喝被警告处分,限期整】在市场人士看来 , 在监管考核趋严的大趋势下 , 今年种种合规和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案例 , 需引以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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