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快手诉抖音侵权索赔500万 抖音:也在起诉快手

中华网财经讯 ,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 , 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 , 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 , 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将抖音短视频运营主体诉至法院 , 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 并索赔500万元 。 字节跳动今日回应称 , 曾遇到过搜索自家产品 , 出现的结果却是快手的情况 , 抖音也因此向快手发起诉讼 , 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 。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 , 其系知名短视频移动应用软件"快手"的开发及运营主体 , 从商标权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快手"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 经多年运营 , "快手"移动应用已经成为国内最著名的短视频移动应用平台之一 , 拥有极高的用户量及知名度 , 涉案商标在相应领域内也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 。
快手公司发现在第三方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 , 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 , 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 , 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 , 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 经应用商店公示及"抖音短视频"《用户服务协议》约定 ,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为"抖音短视频"的开发及运营主体 。
【『快手』快手诉抖音侵权索赔500万 抖音:也在起诉快手】原告快手公司认为 , 被告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 , 利用了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 , 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 , 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 , 相关网络用户本欲通过搜索"快手"搜索相关产品 , 但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抖音"所运营的产品 , 因此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 , 从而实质上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 , 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
此外 , 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希望下载安装"快手"的网络用户在第三方应用商店中搜索程序名称时 , 却在搜索结果第一条得到"抖音短视频"的安装链接 , 从而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本应属于"快手"的用户数量 , 损害了其合法利益 , 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他人商品名称的"食人而肥"和"搭便车"行为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对此 , 字节跳动今日回应称 , 尚未收到法院通知 , 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 且表示曾遇到过搜索自家产品 , 出现的结果却是快手的情况 , 抖音也因此向快手发起诉讼 , "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 。 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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