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万喜获赔78万元,34年前曾因“代购罐头”获刑

新京报讯 因代购橘子罐头被指涉嫌诈骗 , 耿万喜获刑5年 , 后被改判无罪 。 之后耿万喜申请国家赔偿 。 今日(5月11日)耿万喜介绍 , 经最高法调解 , 他已拿到78万元的国家赔偿款 。 距其被判刑的1986年10月 , 已过了34年 。 耿万喜获赔78万元,34年前曾因“代购罐头”获刑
2019年5月14日 , 耿万喜向江苏高院申请国家赔偿 。受访者供图新京报此前报道 , 1986年10月 , 耿万喜因代购橘子罐头 , 被滨海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 剥夺政治权利1年 。 2018年6月 ,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再审 , 宣告耿万喜无罪 。 之后 , 耿万喜向盐城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164万余元 , 被以不适用《国家赔偿法》规定驳回 。盐城市中院于2019年4月出具的《不予赔偿决定书》显示 , 该院认为 , 《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耿万喜于1986年4月28日被逮捕羁押 , 1990年3月被假释解除羁押 。 因侵权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 , 根据“不溯及既往”原则 , 本案不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相关推荐男子因代购橘子罐头被判5年 申请203万国家赔偿耿万喜涉诈骗案32年后改判无罪 申请国家赔偿被驳男子被错判32年后申请国赔被驳 法院:不适用国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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