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政策,延长7个月

利好消息来了
再延长7个月!
5月7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公告
将小规模纳税人
减免增值税政策
执行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
再次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这项政策,延长7个月
文章图片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 , 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
特此公告 。
【这项政策,延长7个月】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此前
公告
这项政策,延长7个月
文章图片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 , 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暂停预缴增值税 。 除湖北省外 ,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特此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有侵权告知即删)
这项政策,延长7个月
文章图片
海豚TV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