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并购潮冲击中国半导体 反垄断审查维护公平之刃( 三 )


而且 , 市场监管总局对英飞凌的限制条件有效期为5年 。 根据发改委在2020年2月发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 车联网、自动驾驶等产业对我国突破技术瓶颈、增强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领能力具有战略意义 , 在未来5年保障汽车电子市场的有序竞争 , 能有效支撑我国构建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 。
反垄断执法能力提升 半导体行业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 。 2008年以来 , 反垄断执法机构共计附条件批准47起经营者集中案件 , 其中半导体行业共计11起 , 占比近1/4 。
“对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采取附加限制性条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 ”上海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丁茂中教授指出 , “这不仅要求精确把握案件所存在的竞争问题 , 而且要求精确把握当事人最终所作的承诺在解决竞争问题上的效用性 。 ”
“英飞凌、英伟达两项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很好的做到了这两点 。 ”丁茂中教授认为 , “首先 , 两个案件的相关市场界定均非常精细 。 仅就相关商品市场 , 前者就有微控制器、车规级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车规级NOR闪存等近10个 , 后者则有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高速以太网适配器、普通以太网适配器、数据中心服务器等5个 。 其次 , 两个案件的竞争分析均非常到位 。 通过对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的深入分析 , 得出前者的竞争问题在于对全球车规级MCU市场的消极影响 , 后者的竞争问题在于对全球和中国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和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的消极影响 。 再者 , 两个案件附加的限制性条件均非常适配 。 前者附加的4项条件和后者附加的7项条件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 能够确保所存在的竞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
“这两起案件还涉及了半导体行业的大量技术问题 , 比如英伟达案的限制性条件包括互操作性与开源方面的承诺 , 其中开源承诺便涉及‘开源软件应当支持点对点通信和集合通信 , 从而使对等设备能够控制网卡并在无需使用主内存作为临时存储的情况下执行数据传输’等技术细节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韩伟指出 , “执法部门对这类复杂案件的处理日益成熟 , 一定程度体现了我国反垄断执法能力在不断提升 。 ”
值得一提的是 , 市场监管总局在英伟达、英飞凌两大案件中均确定了行为性条件 。 韩伟介绍:“国际反垄断届以往更偏好结构性条件 , 近年随着美、欧等主要司法辖区对非横向交易执法的趋紧 , 行为性条件的价值也得到更多的重视 。 ”
值得注意的是 , 行为性救济条件的监管成本更高、监管难度更大 。 韩伟表示:“行为性条件的执行难题仍是全球反垄断执法面临的挑战 。 比如两起案件涉及的公平、合理、非歧视供货 , 以及维持互操作性等条件 , 如何确保落实仍需重视 。 ”
事实上 , 由于半导体企业都会采用渠道销售模式 , 给“禁止捆绑”、“无歧视供货”等限制性条件的执行增添了很大难度 , 实际执行的监管、取证相对困难 。 韩伟指出 , 行为性条件的有效执行以及执行过程中仲裁机制的引入 , 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
【半导体并购潮冲击中国半导体 反垄断审查维护公平之刃】(校对/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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