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第五十二期暴走大事件中王尼玛对于校园暴力以及老少犯法的评论

每个熊孩子身后,都一定有一对熊爸妈。“小孩子”不用负责的依据,是因为他们还小,行为能力尚不健全。那此时,监护人就应该负起更多责任。如果出了大事,更应该负法律责任。只有责任,才会逼着熊爸妈管他们的熊孩子。因为他们自己,根本没有把孩子管教成一个不冒犯别人的“好孩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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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他说得蛮对的呀。而且他在自己的节目里能把一个正确的观点立场鲜明且郑重的传播出去,让他的观众粉丝认识到这个问题,甚至纠正一些错误观点,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好状态了。对于“稍微有一点点”懒政的我国而言,如果民众都没有强烈的意识到具体的某些政策、法律、执法有问题,改革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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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自己见到过这样的事情(当时我就场),我的一个朋友就因为跟一个小混混骂了两句,然后都没有打架,直接被小混混捅了一刀,捅穿了整个大臂。虽然那个小混混被抓了,可当下就放了,因为那小混混连14周岁都不到,拘留不了。而我朋友还在医院躺着,最后那小混混家里赔了一万了事。 真的,像这种情况,弄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一个不到14的,干的事情,就是混了好多年的都干不了,简直就是社会的危害。 自打那件事以后我就立下决心,我要改变这一切,改变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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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这点权利王尼玛还是有的吧最起码说出我我的心声说他放嘴炮的,平时连嘴炮都不敢放吧和那些平时唯唯诺诺在强权面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人比起来,敢于说出想说的就领先了一步你不说,我不说,出了事情只会围观,事情出到你身上那天就真的明白了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种人在那种时候恐怕只会息事宁人了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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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大概就是当下的现状。无论当局,还是个人,其实都是极其自私的,当局不想管事,所以你会看到很多事情不了了之,哪怕这些事情之严重往往都已经对他人构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个人大多是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在当下,其实历来如此,自己有本事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或讨回公道。所以,就法不责老、不责小、不责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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