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上海: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运营主体上市( 二 )


《意见》提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协调产业发展格局。闵行、松江经开区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漕河泾经开区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的总部、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金桥经开区重点围绕汽车产业、5G产业和数字经济,虹桥经开区重点围绕地区总部、商贸、互联网、专业服务和金融服务,上海化工区重点围绕石化、精细化工和新材料的制造、科创和服务,打造各具特色、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布局。
二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载体。本市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在国家级经开区,充分发挥本市现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加快引进和培育行业龙头和“隐形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三是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鼓励国家级经开区瞄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着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等高成长性服务业。加快新技术赋能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促进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转化应用,加速重构传统服务的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发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服务贸易、旅游会展、文化创意产业等,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四是深度参与科创中心建设。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建设升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特色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提升“漕河泾科创嘉年华”、上海化工区“SCIP”绿色化学工业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影响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申报专利导航和专利评议等项目,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进入上海技术交易所进行交易,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支持对国家级经开区内科创主体提供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集约化海关监管服务。
五是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发展。巩固本市国家级经开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评成果,持续提升绿色生态发展水平。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内的重大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提高审批效率。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给予环保指标倾斜,区域减排指标统筹后优先供给。加大对国家级经开区循环化改造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
《意见》要求,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
一是强化集约高效用地。国家级经开区引进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性产业项目,由市统筹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支持在国家级经开区试点规划土地创新支持政策,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建设产业创新综合体、开展土地混合利用、加强规划弹性适应能力等措施。对符合结余土地分割转让条件的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产业等条件下,允许结余土地分割转让给经认定的国家级经开区平台公司或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符合建设用地适建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内工业用地和研发用地配建科技创新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达到15%。优化存量土地收购政策,加大对国家级经区开发运营主体的存量收购支持力度。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经认定的存量优质企业依法按程序,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扩建生产、仓储场所、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等方式实现增资扩产、升级迭代。存量优质企业增资扩产可根据企业项目绩效、能级等情况确定增容土地价款收取比例,按照分期方式缴纳。
二是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按照上海市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规定开展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取消直接供气区域内国家级经开区管网输配服务加价环节。根据国家油气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支持具备条件的上海化工区企业通过自主渠道购买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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